根据《语言文学学院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方案》等文件精神,通过学生本人填报志愿以及个人的综合成绩排名,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并将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等方式进行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
联系电话:0734-8281193
联系人:马洁
南华大学语言文学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