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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华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03-28 09:27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互联网+大赛为抓手,发挥科研平台的育人功能,推进科教融合,学校定于2022年4月至7月举办南华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学院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国赛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校赛,可直接推荐参加湖南省全国大赛选拔赛,竞选国赛参赛资格;已获往届校赛一等奖的项目,可直接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竞选省赛参赛资格,不予重复授奖。

6、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且代表的参赛学院具有唯一性。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赛道的主要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大赛的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五、赛程安排

1、院级选拔: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本院初赛及其他相关工作,学院须在4月25日前完成院赛选拔。参加院赛选拔的项目总数不得少于附件1中本科生和研究生网上应报项目数之和,其中本科生红旅赛道网报项目数和研究生网报项目数不得少于附件1中相应指标,每个科研平台至少指导申报1个项目。由于省赛推荐项目指标是按网报项目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务必高度重视项目基数,确保优秀项目有推荐机会。

2、校级复赛: 4月30日前,学院将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项目计划书及附件材料(可参考附件2)(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提交给教务部竞赛与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蒲姣,电话号码:13575278764,邮箱:514952191@qq.com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3、校赛项目打磨:学院、学校组织专家对入围校级决赛的项目进行指导、打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网上报名及材料报送:待省赛通知下达后另行通知。

5、校级决赛:入围校级决赛的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和答辩。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晋级项目进行商业计划书、PPT评审和现场展示及答辩,确定校级获奖和省赛推荐项目。比赛时间、校级获奖及晋级省赛项目数待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6、省赛项目打磨:学校将聘请专家对晋级省赛的项目进行集中培训、打磨,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评审规则

同省赛、国赛一致,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激励政策

参加比赛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可;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将在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其他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较大的政策倾斜,并优先推荐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的指导教师将严格落实教育厅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学科竞赛指导奖励和业绩值,业绩值在《南华大学教学学院专项业绩核算办法(试行)》指导竞赛(比赛)类别相应等次基础上加100个业绩值,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省、校两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

九、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精心组织。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所有专业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学科专业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高层次人才等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深度挖掘。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充分发挥高水平科研平台的作用,深入挖掘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的创新创业资源。

4、加强协调。各学院要明确一位责任领导和一位联系教师专门负责学院的赛事组织和协调,并加入大赛教师工作QQ群,便于赛事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十、联系方式

1、大赛教师工作群: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3月31日前将责任领导和负责教师有关信息电子版(附件4)报送给大赛秘书处李蒲姣老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入大赛工作群。

QQ群名:南华大学互联网+学科竞赛;群号:584554467。

2、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李蒲姣,教务部竞赛与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电话:13575278764。

王春燕,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13975497385。

李小娥,船山学院教务办,电话:17347083270。

戴兵,科研部平台与奖励办,电话:17873415528。

教务部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船山学院

科研部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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