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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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03-26 20:5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负责制订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本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本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4、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职责: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做好学院招生过程的督查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见表1)。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表1 语言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复试分数线

语言文学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53

80

355

055100

翻译

53

80

355

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招生计划

1、学术型硕士:外国语言文学10名 (全日制)

2、专业型硕士: 翻译14名 (全日制)

五、调剂工作

1、接收调剂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要求。

2接收调剂专业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点接收调剂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含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等二级学科专业)、翻译专业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考生。

“(055100)翻译”硕士点接收调剂专业:报考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考生。

3、调剂规则

调剂考生须达到教育部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根据考生1)初试报考专业,2)初试总分,3)初试专业单科成绩(含思想政治理论与自命题科目),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研招网系统调剂

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方式及流程

1、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复试时间:第一批4月1日下午2:30开始,调剂批次具体时间见本院网上通知。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0-25分钟。

2)复试对象: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批次为我校接收的本专业调剂考生。

2、复试方式及平台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后续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3)复试平台培训: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对第一批复试考生进行“中国移动云考场” 操作培训时间定于3月30日上午10:00,其他调剂批次时间待定,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使用和相关要求等。

4)设备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二级培养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①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②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③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面试房间。

5)纪律要求

①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②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本院指定的邮箱:460583732@qq.com。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本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①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

③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④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⑤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⑥《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⑦考生英文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等)。

上述材料中①、②、④、⑦项必须在3月29日前发至本院指定的邮箱:460583732@qq.com。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2)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

(2)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七、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包括同等学力须加试科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以及综合素质。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学科基础知识(70%)+外语能力(3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外国语言文学复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考核学生语言学及其主要分支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认识,文学基本理论及英、美等国主要作家、作品的认识,翻译基本理论的认识与翻译作品的评析;外语能力考察考生的英语语音、语调、口头表达及分析和应变能力。

(2)翻译专业复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考核学生翻译基本理论及其应用的认识,英汉互译实践能力;外语能力考察考生的英语语音、语调、口头表达及分析和应变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高级英语》。通过口头方式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写作与翻译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

八、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择优确定。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学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6、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有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2、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3、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1835。

十、复核复审

学院将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各学科复试招生专家小组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见附件),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存档(保存3年)。

十二、联系咨询电话

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734-8281835

联系人:周老师

南华大学语言文学学院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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