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负责制订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本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本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调剂工作
1、调剂名额
专业型硕士: 翻译2名 (全日制)
2、接收调剂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要求。
3、接收调剂专业
“(055100)翻译”硕士点接收调剂专业:报考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考生。
4、调剂规则
调剂考生须达到教育部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根据考生1)初试报考专业,2)初试总分,3)初试专业单科成绩,4)学源结构,5)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时间
1、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复试时间: 6月23日
2)复试对象:调剂考生
2、复试具体安排
翻译专业:
复试时间:6月23日下午2:30开始
(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0-25分钟)
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本院指定的邮箱:26876419@qq.com。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本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考生英文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等)。
上述材料中1、2、4、7项必须在6月21日前发至本院指定的邮箱:26876419@qq.com。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六、复试内容、形式
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包括同等学力须加试科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以及综合素质。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学科基础知识( 70%)+外语能力(3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翻译专业复试内容包括:考核学生翻译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同时考察考生的英语语音、语调、口头表达及分析和应变能力。
同等学力加试:《高级英语》。通过口头方式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写作与翻译技能。
七、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5、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有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联系咨询电话
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734-8281835
联系人:周老师
南华大学语言文学学院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