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及流程
1、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复试时间:第三批4月15日
2)复试对象:调剂考生。
2、第三批复试具体安排
翻译:
笔试科目: 《英汉互译和英语写作》
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语言文学学院304语音室
面试时间: 4月15日下午3:00开始
面试地点: 语言文学学院208会议室
候考教室: 语言文学学院207室
3、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本院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本院)。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3)复试费缴纳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考生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4)心理测试与体检:
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时间为:第三批4月15日。
二、复试内容、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须加试科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以及综合素质。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翻译笔试科目:《英汉互译和英语写作》。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高级英语阅读》、《高级英语写作与翻译》。
面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语音、语调、口头表达及分析和应用能力。
三、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本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3、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四、联系咨询电话
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734-8281835
联系人:周老师
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办
2019-4-13